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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113年度雲林縣固定污染源管制、查核計畫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24/2/26
發文日期:2024/2/17
發文字號:府環空二字第1133605581B號
主旨:公告本府113年度雲林縣固定污染源管制、查核計畫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一、委託期間:113年2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二、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事項:

(一)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相關許可申請案件之審查、核發、建檔及模式模擬審核。

(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管理資訊系統」列管公私場所資料庫之擴充、更新及維護管理。

(三)辦理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繳納及查核作業。

(四)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作業。

(五)空污突發事故緊急應變及管理。

(六)未納管固定污染源清查。

(七)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相關法規符合度查核。

(八)空氣品質不良巡查及影像監控。

(九)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定期檢測申報及其他應定期申報資料審查。

(十)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檢測。

(十一)本縣加油站法規查核。

(十二)本縣測站周邊環境中有害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作業。

(十三)環保許可整合相關業務。

三、委託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加油站稽查檢測及空氣採樣檢測等相關工作。
附件:
  • 113年度雲林縣固定污染源管制及查核計畫委託